昨日,記者獲悉,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根據國家和省市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和社會保險費返還、失業保險費返還政策,受到全縣企業廣泛關注的社保、醫保減負政策現已落地。本次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預計將惠及全縣各類企業1.4萬余家,減免金額將達近5億元。具體如何辦理,請看這里!
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
本次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的對象:依法在寧??h參加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的各類用人單位(除機關事業單位以外)。
免:對中小微企業免征2020年2月份至6月份(5個月)單位繳費部分的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執行。
減: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減半征收2020年2月份至4月份(3個月)單位繳費部分的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對企業(不含機關事業單位)減半征收2月份至6月份(5個月)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繳費。參保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參照大型企業執行。
緩: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參保單位,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零跑腿”直享減免:本次減免,我縣將通過部門間的數據共享,實現企業享受減免政策跑零次。符合享受條件的單位不需要提出申請和提供材料,只需要同往常一樣在稅務部門的社會保險費網上申報繳費系統進行應繳社會保險費申報和發起扣款,完成社會保險費應繳部分(主要包括個人繳費部分和單位減半征收部分等)繳納操作,即可“零跑腿”享受社保費減免政策。
關于失業保險穩崗返還
除了覆蓋廣泛的階段性社保減免,對于一批滿足條件的中小微企業,還有一重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的政策福利可以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包括社會保險費返還和失業保險返還。
(一)社會保險費返還對象為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中小微企業:
一是參加失業保險并連續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
二是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裁員率不高于2019年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含)。
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享受一次性社保費用返還,標準為人均878元,這一標準是我縣企業2019年度1個月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按平均費率0.6%)最低標準之和計算得來。
“零申報”直享:對于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社會保險費返還方式將更加快捷。今年將通過大數據比對方式直接發給企業,實現企業“零跑腿、零申報”。
(二)失業保險費返還對象為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企業:
1.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
2.申報年度企業當年裁員率不高于2019年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含)。
失業保險費返還標準為申報年度企業及其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
不過,要提醒的是,審核時屬于嚴重失信企業(以“信用中國(浙江)”公示的黑名單為準)、被列入破產清算或注銷名單的“僵尸企業”不得享受穩崗返還政策,而且,同一企業不能同時享受社會保險費返還和失業保險費返還。
注:裁員率=(上年度失業保險月平均參保人數-申報年度失業保險月平均參保人數)/上年度失業保險月平均參保人數×100%。